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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员 管 理



发布日期:2016-08-0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机关工委字号:[ ]


一、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自行脱离党和退党的处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内统计和档案管理;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等工作。

二、党员自行脱党和退党的处理

(一)党员自行脱党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员自行脱党,应由其党的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应严肃慎重。

(二)党员退党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组织应尊重党员退党的权利。

《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就是指党员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该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包括开具介绍信和证明信。

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使用。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绍兴市直机关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可到市政府胜利路大院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服务室,也可到机关工委组织处。

四、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市直机关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进行,具体如下:

(一)党费上缴

1.上缴时间。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及时填写党费证。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收缴的党费需按季度上缴机关工委,在季后1个月内上缴完毕。机关工委直属党支部应按月上缴,在月后1周内上缴完毕。

2.上缴形式。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将所收党费现金缴至市政府胜利路大院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服务室,同时填报党费缴款单,每次上缴时都需填报,并配合服务室人员做好登记,由服务室开具发票。

(二)党费使用

党费使用可由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在年初提出本年度党费收支预算计划,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赤字。

党费使用必须满足以下几种用途: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为更好服务基层组织,机关工委对全额上缴党费的党组织实行使用的党费按比例报销,报销数额不超过上缴数额的30%

报销流程如下:党组织提供党教活动、购置物品等使用方案,连同写明用途、当事人、证明人、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的发票一并上报工委组织处,经组织处审核,工委分管领导签字,予以报销。

(三)留存党费管理

1.留存比例。市直机关各党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40%由工委上缴市委组织部,30%工委留存,30%各党组织可留存(可选择全额上缴)。

2.管理责任。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有党费留存的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都必须在中组部规定的银行单独设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私存党费。留存党费都必须独立核算,不得以任何借口,与行政、财政和其它专项资金混合管理,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单独设立会计、出纳。机关党组织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党组织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单独设立会计、出纳有困难的党组织具体财务工作可由同级单位的内设财务机构代办。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3.留存须知。机关(直属机关)党委、企事业党委中有留存党费的可以按要求设立党费专用账户。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原则上不新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已经设立的,应按照要求严格管理,并单独设立会计、出纳。党费专用账户只能用作保存留存党费使用,不得它用。党费留存不宜过多,应及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使用。如管理留存党费有难度,可全额上缴,机关工委对其党费的使用按规定比例实行报销。

4.党费报表。每年12月底前,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填写本年度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报工委。

5.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机关工委每两年对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抽检,并通报结果,督促整改。

五、党内统计和档案管理

(一)党内统计

党内统计是党的组织工作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1主要内容

各党组织党内基本状况、党员队伍和下属党组织增减变化情况、党内组织生活和执行党内法规等情况,是对党进行各项情况分析的基础。

党内统计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的要求,以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和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为界定。

2工作要求

市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统计工作以党内统计信息库软件为依托,做到:信息更新及时、统计准确、真实、完整,报送及时、安全、手续规范。

市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配备专()职党员干部负责党内统计工作,要配备专用电脑进行党内统计。统计干部要党性强、严守机密、工作细致、熟悉组织工作业务,有较好的软件操作能力。统计干部要保持相对固定,必须调动时,要先配后调、以老带新,做好交接工作。

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保证党内统计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经费开支。

(二)档案管理

党内档案管理根据《党章》和《条例》等规定实施。

基层党组织档案建设和管理,应遵循全面、科学、系统的原则,以市直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注重党建工作基础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为基层党的建设提供保障。

1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档案管理包括建档、维护、归案等工作。

建档,即科学、合理地设置档案科目,使其覆盖党建工作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文件通知、计划总结、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专题活动、纪检监察、党费管理、宣传信息、统计报表、表彰奖励和音像资料等。

维护,即各类文件、资料、数据、影像等原则上应随时更新,并辅以相应的电子档案。定期整理、归类。

归案,即档案的查阅使用完毕后及时归位,并做好相关使用记录。

2责任要求

基层党组织档案管理实行书记负责制。由书记落实相应的档案管理直接责任人。如档案管理直接责任人变动,须做好相关档案的交接,确保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六、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

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其编入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人数较多的可单独编成小组或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来往不方便的,可定期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

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

安排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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