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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5-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字号:[ ]


一、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委机关工委的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组织部门中层干部的理论培训;参与对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管理。

  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参与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协助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检查监督部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

  5.指导、协助市直机关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和培训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本部门行政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7.领导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风廉政教育、信访纪检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审议市直机关市管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8.领导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市直属机关团工委和市直属机关妇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申报或审批上述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人员的组成及职务的任免。

  9.办好市直属机关党校。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预算。

二、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431.86万元。

(二)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43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1.86万元,占100%;

(三)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431.8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56万元、教育支出7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6.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22万元,项目支出145.38万元。

(四)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1.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1.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56万元、教育支出7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0万元。

(五)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1.8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1.80万元,主要是2016年退休费由一般公共预算承担而2017年无需承担以及2016年执行数中包含年终奖和年休假资金,而2017年预算中不包含此笔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6.56万元,占66.4%;教育支出(类) 77.77万元,占1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73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类)26.80万元,占6.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18.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委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67.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委按照职能要求开展的机关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服务等项工作的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77.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系统各党组织党务干部、党员干部职工的各类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29.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11.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24.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委本级预算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安排0.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委本级预算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务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2.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委本级预算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

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上级、地方及兄弟单位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本部门已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2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7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绍兴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中共绍兴市直接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3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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