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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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机工委通〔2018〕37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近期,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巡视,通报了有关单位存在的党建工作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做好市委党建工作定期巡察准备,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有关要求,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范围内开展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从11月上旬开始,12月15日前完成。 二、检查内容 1.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机关党建工作问题方面。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够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和党员管理不够到位”等四个方面问题,各机关党组织重点自查“三级书记”责任清单是否落实、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是否到位等内容。 2.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方面。对照《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有关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绍市机工委通〔2018〕20号)要求,自查任务清单是否按时整改完成。 3.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方面。按照“五星双优”成效标准和各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计划,自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机关党组织自查和工委抽查的方式进行,各机关党组织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本级及下属党组织进行全覆盖自查,工委将结合第三季度督查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调研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自查自纠工作是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有效整改、贯彻落实省(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重点对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下属党组织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2.紧盯问题,推动整改。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对照自查内容,把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扎实整改作为自查工作的主线,建立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条落实,不走过场,切实达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提升的目的。 3.严格标准,提高实效。各机关党组织要严格要求,高标准开展自查工作,避免形式主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工委将对各机关党组织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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