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 ||||
| ||||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 一、总体要求 “七一”前后,通过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活动安排 (一)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七一”前后,每个党支部要安排1次专题党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机关党组织可安排所属党支部集中上党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党员群众讲1次以上党课。机关党组织要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党员培训,“七一”前,每名党员要参加1次以上的集中学习。 (二)组织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月和7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要求,重点围绕强化党性教育,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两业经”“双城记”“活力城”等重大部署,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党内组织生活活力。各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检查指导、宣传总结,7月底前向市直机关工委择优报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优秀案例。 (三)组织一次党员党性体检。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工作,分析研判半年度机关党员的思想状况。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市直机关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员“先锋指数”半年度评价管理,进行1次党性体检。 (四)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按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机工委〔2016〕4号)要求,“七一”期间将命名一批共产党员先锋岗、先锋标兵(改革先锋、服务先锋、志愿先锋),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区、县市机关工委可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推荐党员先锋岗5个以内,先锋标兵每类别2名以内。)各机关党组织要对以前命名的党员先锋岗进行核查,确保真正发挥先锋作用。 (五)举办一期“知行合一”访谈。市直机关工委拟于6月下旬举办“交好时代新答卷·知行合一”访谈,用身边的先进典型事例激励广大机关党员勇立潮头、勇当标杆。 (六)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各机关党组织要走访慰问本部门(单位)和结对共建单位的困难党员、老党员。市直机关工委将结合中央、省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慰问困难党员的要求,集中慰问一批特别困难党员;同时,将慰问入党50周年老党员(1968年度入党),请各机关党组织及时做好智慧党建平台党员基础信息校对工作。 (七)组织一轮志愿服务。各机关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带头参加各类志愿活动,参与“围绕中心抓落实”的返乡走亲活动,参与“文明过马路 人人讲文明”志愿劝导活动等,时时处处发挥机关党员的示范表率作用。 三、活动要求 开展主题系列活动是提升基层组织力的重要举措,各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精心部署,确保系列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中需要上报的资料,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均通过“智慧党建”平台“资料上报”模块报送工委组织处;各区、县(市)机关工委“党员先锋岗”“先锋标兵”的推荐材料报送至邮箱:sxjggwzzc@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市行政中心4号楼318室。 市直机关各类先进典型和困难党员、老党员慰问对象申报方式见6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联系电话:85138960、85223450、85116283)。 中共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抄送:市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 各区、县(市)机关工委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