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委改革办召开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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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下午,市委办、市委改革办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市委马卫光书记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摘要)和《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并作专题动员部署。 会上,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马国灿强调,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推进清廉浙江、清廉绍兴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行动上要落细落实,既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又创造性开展好“自选动作”,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活动,不折不扣落实相关要求;三是成效上要发挥“头雁”效应,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做深、做透、做实结合文章,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三服务”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办公室清廉机关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相结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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