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 ||||
| ||||
绍市机工委通〔2019〕20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隆重庆祝建党98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部署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绍市组传〔2019〕19号),现就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悟初心、强党性、见行动”主题,组织基层党支部在“七一”前后开展1次“7+X”主题党日活动。利用机关党员教育活动联系点、党员驿站、党史学习教育基地,通过图片展览、红歌传唱、文艺汇演等各多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重温党的历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改革发展立新功的共识和力量。 2.上好一堂专题党课。“七一”前后,每个党支部要安排1次专题党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和改革开放取得成就等内容。部门(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可安排下属党支部集中上党课,专题党课可与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进行,确保全体党员人人听党课,人人受教育。 3.选树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按照《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市机工委〔2016〕4号)要求,“七一”期间工委将命名表彰一批共产党员先锋岗、先锋标兵(改革先锋、服务先锋、志愿先锋)、优秀党务干部和“十佳”机关党务干部。通过表彰先进,不断弘扬正能量,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建功奉献,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走在前、作表率。 4.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工委组织开展一次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织书记的党性修养和机关党建工作实务水平,进一步查补短板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提升机关党务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 5.开展一轮“亮旗”行动。利用结对帮扶、返乡走亲等形式,发动机关党员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全面参与“五星”系列创建,积极服务中心工作,着力帮助解决企业、群众、基层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在“三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合力奏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最强音。 6.开展一次党内关怀慰问。工委对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入党50周年老党员进行集中慰问,关心党员生活,彰显党内关怀。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关心本部门(单位)和结对共建单位的困难党员、老党员,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 7.组织一次调研座谈。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车俊书记在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调研座谈,深入思考、提前谋划本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教育的活动载体、工作举措、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系列活动取得实效,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的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通过“智慧党建”平台“资料上报”模块报送工委组织处。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