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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组织1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0-11-02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字号:[ ]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1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及时传达到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职工)

3.《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4.“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认真做好全市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和下半年机关党建工作调研式督查准备和迎检工作。及时整改落实督查发现和指出的问题,重点解决好机关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规定不落实等问题,并按要求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2.组织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11月中旬举办的集中培训。

3.上半年申报创建党建示范点的部门(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接受评选验收。

4.各部门(单位)对照“五星双优”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资料上报的查漏补缺,原则上在本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资料报送。

5.做好全省“最美公务员”人选推选、考察、报送工作。

6.按要求完成“三个最佳”、“先锋支部”优秀案例的修改、完善工作。

7.做好抗美援朝纪念章发放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将纪念章发到各位老同志手中。

8.积极参与党建信息稿报送,及时报送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中心工作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特色做法,以及在各级媒体录用刊发的党建相关工作的经验类新闻报道。

9.按照绍市美丽城镇办[2020]37号文件要求,组织机关党员观看“城乡蝶变 我们的小康生活——绍兴市美丽城镇建设档案展”。为保障观展秩序,请提前与市档案馆预约观展时间。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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