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命名市直机关第四批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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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机工委通〔2020〕11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2020年,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创工作。经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申报,市直机关工委验收和研究,中共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等8个机关基层党组织为市直机关第四批党建工作示范点,现予以命名公布。 希望被命名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成绩,为绍兴走出“四个率先”之路,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展现更多“绍兴风景”提供坚强保证。
附件:市直机关第四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市直机关第四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中共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治安监督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府山派出所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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