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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组织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1-01-04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字号:[ ]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3.《中共绍兴市委关于制定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绍市委发〔2020〕31号)。

4.《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绍办通报〔2020〕第5期)。

5.《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浙江省直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责任清单>的通知》(绍市委办综〔2020〕49 号)

6.“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党员、群众的心坎上。要注意突出重点群体,对抗战前和抗战时期入党的老党员要普遍走访慰问,对国家级荣誉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基层党员干部家属要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包乡走村、深化“三服务”等工作,带头深入困难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慰问帮扶,确保走访慰问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需要工委面上慰问的困难党员,请相关部门(单位)在2021年1月11日前填写附件,通过钉钉报组织处竺学斌,同时需提交盖章的纸质件。

2.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有序组织本部门(单位)重点人群在2021年春节前完成新冠疫苗的紧急接种工作。

3.根据部署,参加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暨述职评议会议,现场述职的部门(单位)按要求做好述职准备工作。

4.根据部署,做好2020年党费年报工作。

5.检查督促机关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并进行通报。

6.积极参与党建信息稿报送,及时报送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中心工作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特色做法,以及在各级媒体录用刊发的党建相关工作的经验类新闻报道。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4

 

 

1

市直机关困难党员慰问帮扶申报汇总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所在单位或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困难原因及生活现状

所在部门

(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意见

 

已经机关党组织集体研究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

(单位)党委(党组、工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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