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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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审计局对我单位进行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绍市审报〔2021〕8号)。审计结果表明,我委能够根据预算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统筹安排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预算调整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按要求在单位网站上公开,财务处理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印刷服务未严格执行定点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流程,规范定点采购要求。二是召开工委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重申印刷服务定点采购要求,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登记不全、未及时报废”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重新修订《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清点盘查等要求。二是开展一次资产核对工作,对相关资产进行登记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做好资产报废工作,严格按照资产报废相关规定,对已过使用期限且无法使用的照相机等资产进行了财务处理。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货物采购管理,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已落实审计反馈意见。修订工委《采购管理办法》,调整采购办法,明确定点采购要求。组织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二)“应加强资产管理,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职责分离,定期进行核对,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已落实审计反馈意见。修订工委《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清点盘查等要求。对现有资产开展一次盘查清点,并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进行了财务处理。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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