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市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单位拟命名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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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全市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区、县(市)推荐,审核遴选,确定了40个全市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拟命名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5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直机关工委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联系人:王敬金; 联系电话:85116283。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省洋江西路589号6号楼355。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全市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拟命名对象
绍兴市发改委、绍兴市经信局、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绍兴市统计局、绍兴市委老干部局、绍兴市科技局、共青团绍兴市委、绍兴市委编办、越城区审计局、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城区税务局、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柯桥区审计局、柯桥区人民法院、柯桥区教育体育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上虞区财政局、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财政局、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嵊州市委老干部局、嵊州市气象局、嵊州市审计局、新昌县卫生健康局、新昌县档案馆、新昌县公安局、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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