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党组织12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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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12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4.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5.省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精神; 6.省委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全市贯彻落实省委“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 7.“学习强国”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组织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本单位离退休党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汲取智慧和力量,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奋力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2.继续提醒督促所在部门(单位)对照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绍返绍人员信息摸排闭环管理每日“零报告”和干部职工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的组织工作。 3.12月10日前完成“五星双优”年度考核资料报送。 4.12月10日前完成发展党员工作。 5.12月10日前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党报党刊征订。 6.及时做好省系统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更新完善党组织、党员信息,按要求完成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7.相关单位做好今年新申报党建工作示范点检查验收迎检准备工作。 8.12月15日前完成12月份党员党费交纳。 9.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清廉文化建设,发展机关文化,以文化力量推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文化素养。 10.继续做好“越惠保”的集中参保工作。 11.协助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年度政治生态评估工作。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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