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机关党组织3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 ||||
| ||||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3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5.《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6.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和全市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 7.《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绍政发〔2021〕2 号)。 8.“学习强国”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对照《2021年绍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2.根据《2021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五星示范、双优引领”成效标准》,做好“智慧党建”上“五星双优”考核资料报送工作。 3.参加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相关单位做好上台受奖、交流发言准备。 4.组织发展对象参加2021年度第一期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5.积极参与“党员的模样”巡回报告会先进典型事迹选送,入选部门(单位)做好宣讲准备工作。 6.云歌诵会选送节目入选部门(单位)做好拍摄录制工作。 7.继续做好“机关党建展风景”展示项目挖掘、选送,各部门(单位)全年原则上不超过1个。 8.深入摸排党员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含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9.积极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部门(单位)接种率。 10.协助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确定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任务等,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