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倡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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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血液是维系生命的源泉,是传递社会爱心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我们每位适龄健康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指导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起“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号召全体机关党员践行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厚植为民情怀、履行公民义务,在疫情和酷暑面前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共产党员形象,带领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请各单位党组织积极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倡议、组织工作。 一、献血活动安排 (一)集中献血活动 地点:行政中心食堂楼门口广场; 时间:2021年7月1日 8:30-11:30。 (二)日常零星献血 1.菱朝博爱献血屋(市区东街):服务时间9:00-16:00;夏令8:30-11:00,19:00-21:00。 2.绍兴爱心献血屋(市人民医院东大门南侧):服务时间8:30-15:30;夏令8:30-11:30。 注:时间调整详见“绍兴献血”公告。 (三)其他 2021年7月1日集中活动期间在市区各献血点参与无偿献血均可领取《感谢状》一张和定制 “献血者纪念章”一枚。 二、注意事项 1.请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献血地点,提前申请支付宝健康码备查,献血现场戴好口罩。 2.献血前保证充足睡眠。 3.切勿空腹献血。献血前一天和当天早晨宜清淡饮食(不要摄入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如肥肉、豆制品、油条、牛奶、豆奶等)。 4.献血前一天勿饮酒、五天内勿服药。 5.献血前一周内,若有感冒、发热、腹泻等身体不适,或女士月经期间及前后三天,暂缓献血。 6.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在接种48小时后方能献血;若接种新冠病毒重组疫苗,需在接种14天后方能献血。 7.未尽事宜,详询献血服务联系人骆海燕,联系电话0575-88137071,15157578099。
市直机关工委 市文明指导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 市红十字会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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