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市直机关第五批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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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机工委通〔2022〕1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2021年,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对照新时代机关党建使命任务和“走在前、作表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创工作。经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申报,市直机关工委验收和研究,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等8个机关基层党组织为市直机关第五批党建工作示范点,现予以命名公布。 希望被命名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奋发有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市聚焦“五个率先”,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市直机关第五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市直机关第五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气象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镜湖大队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强制医疗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公安分局斗门派出所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救助管理站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支部委员会 中共绍兴市能源检测院支部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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