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机关党组织10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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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10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 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4.“勇当先行者 谱写新篇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一周年座谈会精神; 5.《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6.“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片组交叉式指导督促工作。 2.继续做好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发现指出的机关党建问题的整改工作。 3.按要求稳步推进“党建引领 大抓落实”行动。全面查摆“中梗阻”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偏工作,月底前将“中梗阻”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工委。 4.做好至2025年4月任期届满党组织的梳理工作,并提醒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市科协直属机关党委、市医保局机关党总支、市委编办、市委党史室、驻北京联络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支部等机关党组织4月任期届满) 5.提醒督促党员及时交纳党费,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及时上缴第三季度党费。 6.做好专职副书记第三季度履职情况梳理,10月18日前将履职报告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平台任务办理模块报工委。 7.继续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做好预备期满党员的转正工作。及时更新填报浙政钉“党务干部工作群”中“市直机关2024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表”。原则上10月底前要完成今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8.组织支部开展好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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