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机关工会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轮训班的通知 | ||||||||||||||||||||
| ||||||||||||||||||||
各区、县(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会干部的思想境界、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机关工会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二、培训地点 上海交通大学。 三、培训对象 市、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领导干部,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所属基层工会主席(或工会干部)1名。 四、培训内容 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摆在最突出位置,全面学习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蔡奇同志代表党中央所作的致词、王东明同志所作的报告、《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工会工作创新、综合素养提升;组织开展现场教学、专题交流等。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是市直机关工会年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请各基层工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训的组织工作,并于5月22日前将《全市机关工会干部培训班报名表》(附件)通过浙政钉报市直机关工委群团处。联系人:骆敏华,电话:88263583。 2、参训学员经确认报名后,不得随意变动,请在5月27日上午8:40分在市行政中心(洋江西路589号)9号楼会议中心西侧统一乘大巴前往。 3、培训期间,学员要服从教学安排,不得擅自离校旷课,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差等任务。严格请销假管理,确因特殊情况外出须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 4、参训人员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各自所在单位报销,其他费用由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承担。 附:《全市机关工会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轮训班报名表》 绍兴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 2024年5月20日 附: 全市机关工会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轮训班报名表 工会组织名称(盖章):
注:此表于5月22日前通过浙政钉反馈至机关工委群团处骆敏华,联系电话:88263583。报名表必须经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工会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