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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上走在前、作表率——绍兴市深入推进“枫桥经验”机关实践



发布日期:2026-09-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宣传处 字号:[ ]



今年以来,绍兴市直机关工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引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上走在前、作表率,打造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样本。理论成果《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模范机关建设的实践路径研究》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研究所课题评选三等奖。制度成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机关实践的若干举措》在全市印发推广。

一、突出学思践悟,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系统学习“枫桥经验”的历史背景、创新发展历程,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分层分类加强干部能力培养,推动年轻干部到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历练,提高干部基层工作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坚持单位内部“矛盾不上交”,加强党员干部关心关爱,对机关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关注,及早干预,及时化解,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重大舆情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及维稳攻坚等方面带头示范。

二、突出共建共享,推动机关党组织全面融入基层治理。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深化机关和社区结对共建机制,拓展链接驻区单位、包联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资源,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动机关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依托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服务站,打造“一站式”综合窗口,针对特殊群体推行“上门办”“帮代办”。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政策宣传推广,畅通诉求反馈渠道,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推动数智化治理,用好“浙里兴村治社”“城市枫桥”数字化平台,推动矛盾诉求高效闭环处置。

三、突出履职尽责,构建机关党组织参与矛盾化解有效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减少因政策制定、变动带来的风险隐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加强日常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统筹联动处置跨部门疑难问题诉求。注重发挥镇街综合治理中心作用,培育壮大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积极参与邻里矛盾、一般性商事纠纷等调解工作。加强风险识别与研判,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将防范化解风险融入日常工作,主动排查岗位风险点,定期梳理岗位风险清单,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四、突出示范引领,弘扬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推行基层治理“一线工作法”,推动机关干部主动下沉一线,开展民情走访、领办难点问题、化解信访矛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面落实“两地报到,双岗服务”机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选优配强驻村(社)指导员,用足用好民情日记,推动“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升格。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作风问题,以“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真督实导,推动党员干部以好的作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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